| 【事项名称】
对社区管理退休人员开展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资格认证
【设定依据】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四项基础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社保所管理的下列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
【办理材料】
《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资格核实表》或《北京市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异地居住人员资格认证表》或《健在确认表》
【办理地点】 榆垡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89216134
【办理流程】
一、对户籍在本镇的领取待遇人员
(一)实时认证:
社保所应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地进行实时认证,随时掌握本辖区领取待遇人员的相关信息,为核实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形式包括办理社保卡事务、手工报销医疗费、自管组织活动、节日慰问、日常走访、休养活动、健康体检等进行实时认证。
(二)认证核实:
1。社保经办机构依据每月民政部门提供的火化信息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反馈的病逝信息及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记录的参保缴费信息,与仍在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的人员信息(户籍地与居住地均为本市人员)进行比对。
2。对于信息比对完全一致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或待遇停发等相关手续的,社保所应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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