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劳动力求职登记
【设定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
2.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86号)
3.《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础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9〕48号)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目前从事第一产业或无业,有就业要求的劳动力。
【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最高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四、《北京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情况表》;
五、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北京市技能培训结业证书》等职业技能证书;
六、享受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交《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办理地点】?榆垡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89290624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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